2020-09
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录播室使用管理规定一、录播室是学校进行教学制作和录播的场所,非本中心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准进入录播室。二、录播室的机器设备使用完后,使用人员要认真检查并填写使用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进入录播室录播的学生,未经允许…
版权所有 © 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 鲁ICP备17043138号-1 ©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光岳路199号 办公电话:(0635)7119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