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学生文明行为量化评价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2-29        阅读量:

为落实《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若干措施〉任务清单》,进一步完善学生文明行为评价体系,指引学生成长方向,提供德育奖惩依据,推动德育手段信息化,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增强评价科学性

明确评价内容与主体责任,建立全面、客观的评价标准,充分依靠信息化平台,构建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结果应用

将评价结果与评优评先、奖学金、纪律处分等奖惩措施挂钩,实现增值性评价与教育管理联动。

(三)发挥育人功能

通过评价引导学生明辨是非、规范行为,促进正向发展和全面成长。

二、组织实施

为保障学生文明行为量化评价工作的顺利实施,建立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领导与执行机制,实行“学校-学生处团委-系部”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体系。具体组织架构及职责如下。

(一)学校学生文明行为量化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长:翟    葛序风

副组长:闫向东  吕振波  王春红  谷启涛  王玉青  

袁清东

 员:李学超  孟曙光      朱月华  贾文静

李忠立      张守昂  姜雪剑

主要职责:统筹规划、资源配置、督导整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团委,学生处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

 任:李学超

副主任:邓    姜雪剑  各系部分管德育副主任

 员:宋存鹏      杨才东  纪怀光  刘恒利

孟召员      邵贵周      李明震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培训推广、申诉受理、平台维护

(三)系部学生文明行为量化评价工作小组

 长:系部主任

副组长:系部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

 员:学生部全体人员、全体班主任

主要职责:

1.按权限评价学生表现,公示评价结果,受理系部层面的申诉;

2.指导监督学生干部按权限参与评价;

3.根据评价结果,开展评优评先、纪律处分等工作;

4.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学生文明行为量化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评价主体及流程

(一)评价主体

1.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日常行为的评价和录入;向学生和家长反馈评价结果;发起奖惩申报。

2.学生部。学生部是系部层面学生文明行为量化评价的策划、监督和仲裁中心,负责解释评价制度,监督各环节执行,处理申诉,管理平台数据。

3.学生会。在教师指导下,对本系部学生校园行为和宿舍行为进行检查与记录,将数据提供给相关负责教师,或依据权限进行评价和录入。

4.宿管老师。宿管老师是宿舍区域学生文明行为评价的专项负责人,由学生处直接管理,并配合系部学生评价工作。负责宿舍内务、纪律、安全等项目的检查、记录、评价、录入。

(二)评价流程

1.评价录入:各主体按权限及时录入平台。

2.监督审核:班主任、学生部对评价行为进行监督。

3.奖惩处理:依据评价结果发起奖惩申请。

4.申诉受理:系部或学生处按权限处理申诉

评价

类型

评价与录入

监督

仲裁

平台上传时限

校园

文明

行为

班主任、学生部老师、任课教师、学生会干部

班主任

系学生部

发现后24小时内

宿舍

文明

行为

班主任、宿管老师、学生会干部

班主任

学生处团委系学生部

当日检查结束24小时内

严重

违纪行为

班主任、学生部老师

学生部

系学生部

调查结论得出后48小时内

奖励

评价

班主任、学生部老师

学生部

系学生部

审核得出结论后48小时内

(三)申诉机制

学生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布5个工作日内通过平台提交申诉。受理部门须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

四、评价内容与标准

学生文明行为量化评价以学年为周期,基础分100分,按以下标准加减分。加分累计不能超过30分。


评价项目

具体行为

分值

校园文明行为

拾金不昧

+2分/次

乐于助人(由班主任根据具体情形认定)

+1分/次

主动制止或举报违纪行为

+2分/次

全勤(含上课/两操/自习/活动等)

+2分/周

高质量完成课堂听课与课后作业

+3分/月

破坏公物(按规定赔偿后可不扣分)

-3分/次

考试作弊

-5分/次

伪造请假记录或其他证明材料

-3分/次

迟到/早退

-1分/次

旷课(操/会/活动)

-2分/课(次)

扰乱课堂、宿舍、活动秩序

-5分/次

未完成作业或抄袭敷衍

-1分/次

违规使用手机

-3分/次

违反禁烟规定

-3分/次

私藏/使用违禁品

-5分/次

夜不归宿

-4分/次

校服/胸牌违规

-1分/次

文身/违规发型(染发)/违规佩戴首饰

-2分/次

公众场合喧哗、辱骂他人

-3分/次

其他不文明行为(参考学生手册)

-2分/次

不服从管理(包括上课老师、执勤学生干部等)

-5分/次

教室个人区域不达标

-1分/次

宿舍卫生/内务整理不达标

-2分/次

乱丢垃圾/随地吐痰

-3分/次

集体贡献

所在班级、宿舍获得集体表彰

+2/人

担任学生(班)干部履职合格

+5分/学期

主动参加各类活动、竞赛

+3分/次

逃避值日(教室、宿舍、卫生区等)

-3分/次

第二课堂

志愿服务

加入一个社团

+2分/个

参与班级和学校重大活动

+1至2分/次

不参加/不配合集体活动

-3分/次

参与并达到活动要求

+2分/次

竞赛获奖

学校组织的,按校/市/省/国家级加分

+1至4分/项

评优选模

按校/市/省/国家级加分

+2至5分/项

严重违法违纪

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认定)

酌情-60至-10分/次

实施暴力、盗窃等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记过及以上处分)

因不端行为引发舆情事件、安全事故,并造成不良影响

五、结果应用

(一)评价等次及对应奖惩

学生文明行为量化积分作为申报学生奖惩的重要依据,纳入个人档案。具体等次及对应申报的奖惩等级如下。


分数区间

等次

对应奖惩等级

备注

班级前10%

一等

享有评优选模、奖学金评选、团员评选、学生干部推荐及工作推荐等优先权

王者级

班级前30%~10%

二等

具备评优选模、奖学金评选、团员评选、学生干部推荐及工作推荐等资格

黄金级

60分以上-班级前30%

三等

一般不予评优选模、奖学金评选、团员评选、学生干部推荐等奖励,如破格,则需系部说明和公示破格原因

青铜级

55分~59分

四等

未发生过单次严重违纪行为的,应根据其平时的违纪行为,申报警告处分

除非发生严重违纪,否则以下处分等次不能跨级申报

50分~54分

五等

其间未发生过单次达到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行为的,应根据其平时的违纪行为,申报严重警告处分


45分~49分

六等

其间未发生过单次达到记过处分违纪行为的,应根据其平时的违纪行为,申报记过处分


40分~44分

七等

其间未发生过单次达到记大过违纪行为的,应根据其平时的违纪行为,申报记大过处分


35分~39分

八等

其间未发生过单次达到留校察看违纪行为的,应根据其平时的违纪行为,申报留校察看处分


(二)相关机制

1.及时应用。积分达到惩处标准7日内须发起惩处流程,由班主任或学生部通过学校信息化平台发起OA申请。

2.班主任职责。主动依据积分提报处分,不影响班级考核;落实不到位则取消班级评优资格。

3.总结宣传。班级每周、系部每学期召开评价总结会,认定评价等级,进行公示与表彰。

六、保障与督导

(一)加强保障

1.完善学生评价信息化平台,确保稳定高效。

2.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校际交流,提升德育队伍能力。

(二)考核督导

1.将各系部学生文明行为评价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2.建立分级督导机制。学校每学期开展1次专项督导,系部日常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

                                                                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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