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 项目 |
评分标准 |
参考分值 |
爱国 守法 (12分) |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宣传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无违背党和国家政策法规的言行。 |
4 |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规,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和义务。 |
4 |
3.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贯彻执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
4 |
爱岗 敬业 (18分) |
4.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勤恳敬业,乐于奉献,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
3 |
5.自觉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不迟到、不早退,服从学校及领导的工作安排。 |
3 |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考试等各类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各项工作。 |
3 |
7.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认真组织考试考核,无擅自停课、调课、找人代课等现象。 |
3 |
8.工作时间不参与上网购物、玩游戏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
3 |
9.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领导和同事,不搞小团伙,没有出现因工作矛盾而打击报复、故意造谣等行为。 |
3 |
关爱 学生 (12分) |
10.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没有讥讽、歧视、侮辱学生。 |
3 |
11.关心爱护学生,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没有指使或教唆学生、体罚学生的行为。 |
3 |
12.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正视学生差异,因材施教,不歧视后进生。 |
3 |
13.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危机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
3 |
教书 育人 (28分) |
14.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认真履行立德树人职责,注重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
3 |
15.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
3 |
16.合理利用教材和学校图书资源,不向学生推销教辅、报刊杂志及其他商品,不乱收学生费用。 |
3 |
17.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不私自办班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 |
4 |
18.不向学生推荐培训机构,不与培训机构合伙谋取私利或为培训组织者招生提供便利。 |
4 |
19.自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运用现代教育理念,创设有利于学生成长的良好教育环境。 |
3 |
20.切实减轻课业负担,严格控制作业量,能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 |
4 |
21.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公平公正地对学生进行学业评价,实行日常学习评价与阶段性考试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
4 |
为人 师表 (20分) |
22.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诚实守信。不在校园内吸烟,不在课堂上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 |
3 |
23.廉洁奉公,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收受或变相素要家长或学生的财物,或接受家长宴请。 |
4 |
24.理解尊重家长,平等对待每位家长,经常采取适当万式与家长保持联系,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 |
3 |
25.没有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家长为教师办私事的行为,无习难、指责、训斥家长的现象。 |
3 |
26.没有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等有违社会公德的行为,或参与赌博、色情等活动的行为。 |
4 |
27.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优、晋级中没有不正之风和弄虚作假行为。 |
3 |
终身 学习 (10分) |
28.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拓宽知识视野,及时更新知识结构,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活动。 |
3 |
29.潜心钻研业务,认真撰写教学反思和教研论文。在科研工作中不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的行为,没有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 |
4 |
30.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专业培训和教育教学经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
3 |
加分项 |
本年度获得县级以上道德荣誉称号的,或爱岗敬业、志愿服务、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孝老爱亲、慈善公益等行为,本年度内被县区级以上媒体宜传报道的,每件事情可根据国家、省、市、县等级别分别加5、2、1、0.5分;同一件事情不重复加分,按照最高级别加分。每年加分值不超过5分。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