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借阅证
(一)新生入学后,学生以班为单位集体免费办理图书借阅证手续。新调入教职工办证凭所在系部处室负责人签字的证明办理。师生办证时,每人交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押金10元。
(二)读者丢失借阅证,应立即到图书馆三楼流通部挂失,一个月后方可办理补证手续(采编部办理)。补证时交补办费5元。因丢证不及时挂失而出现的一切问题,由读者本人承担。
二、借书数量和期限
教职工每人允许借书10册,期限90天,可续借一次;学生每人允许借书1册,期限30天,不续借。逾期不还按相关规定处理,必要的纳入诚信记录并通告全校。
三、借书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各类读者均要使用自己的借阅证办理借书手续。借用他人证件者,除扣留证件外,罚款5元。证主领证时按补证处理。
(二)学生借书凭借阅证进入书库借书。
(三)图书出馆前,读者本人要检查图书是否损坏,发现损坏应让出纳人员做已损标记,否则还回图书时,将追查损坏责任。借出图书不要在同学同事中交换阅读,以免串号。
(四)本馆图书仅供校内师生员工使用,不得外寄外借。
(五)综合性工具书概不外借,专业工具书视情况而定。
(六)读者不得擅自将图书馆的各种文献、资料带出室外,如违反此规定则按窃书论处。
四、还书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读者还书,由出纳人员办理还书手续。
(二)放寒暑假前两周,学生应全部还回所借图书,流通部负责提前提醒催还(包括教职工借出即将逾期未还的图书);寒暑假或闭馆期间不得借书。
(三)教职工调动、学生退学、毕业,要还回所借图书。
(四)图书遗失、损毁等情况按《书刊超期、遗失、污损赔偿规定》等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