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0-09-17 点击数:

第一则 图书馆是学校安全消防工作重点部位,为保障馆藏图书、设施及在馆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工作秩序,进一步完善图书馆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则 图书馆实行“一岗双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工作机制,确保馆内安全早防范、全覆盖、无死角。

图书馆设立安全工作组,馆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馆员为工作组成员。综合部负责人牵头负责安全日常工作。

第三则 严格执行进馆验证制度,师生凭本人借阅证入馆,入馆者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从事与借阅阅读无关的事情;禁止外来人员入馆散发传单、推销产品等,否则追究所到部门全体人员的责任。

第四则 图书馆严禁烟火、严禁吸烟。每名馆员都有责任向读者、来访办事人员或师生当场做本馆防盗、防火安全宣传,制止当事人吸烟用火等行为收缴其相应物品,否则追究接待馆员的责任。

第五则 图书馆严禁使用电炉、电熨斗、热得快、电吹风等电热器及其他带有火星的器具。在内外部安全巡查中发现有违者,按学校安全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则 各部门用电必须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源;发现电器线路、开关出现故障或老化裸露,要及时报告免责、不得擅自拆修。

第七则 各部门人员做到人离灯灭、关好门窗、检查水龙头和空调开关及其运行状况,无异常后锁好门。

第八则 全体馆员要熟知灭火器存放部位,掌握消防处置预案和灭火器正确使用方法,不挪用、不损坏、不占用防火器材、阻塞消防通道。

第九则 遇有学生集中入馆参观等活动时,相应部门要有学生集中上下楼的安全防范和应急疏散措施,做好安全提醒和警示,预防学生拥挤踩踏。

第十则 全体馆员要严格遵守、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四方案九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不得不报、瞒报个人疫情信息,否则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则 综合部负责牵头定期检查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标志等消防设施和馆辖各部位门窗防盗设施,组织消防宣传和培训演练,消除安全隐患,定期上报图书馆安全状况。

第十二则 寒暑假等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要严格遵照上述内容做好全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处理。

第十三则 本办法自2020年9月11日起施行,若与学校安全工作规定内容有悖的,遵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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