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
社会培训服务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稿)
为进一步规范和管理学校各类社会培训项目,充分调动各部门利用校内外资源开展社会培训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社会培训服务工作特点,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和国家政策对职业院校开展高质量社会培训服务的新要求,主动服务聊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依托学校办学特色,面向新业态、新职业、新岗位,多形式开展面向各类群体的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并不断扩大培训规模,提升社会培训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动技能型社会建设。为聊城经济和社会发展增值赋能,为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和乡村振兴做贡献。
二、工作目标
坚持协同创新,以政行企校深度合作为路径,积极争取政府服务职能培训项目、重点合作企业员工就业稳岗培训项目、努力拓展社区公益服务培训项目、夯实提质学生知识技能培训项目,服务受训群体成长成才,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提高学校社会声誉和影响力,经过改进和提高,逐步形成社会培训服务品牌。
三、培训服务项目
学校自办、与其他单位合办等各类培训服务项目,如,企业员工及社会人员培训项目,教育部1+X证书对外培训项目等。
采用多种方式和渠道,大力开展面向农民工、下岗职工、退役军人等社会重点人群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采用远程教育与现场培训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等方式,提供标准化、模块化培训服务内容,提高社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社会培训服务项目不得与学校学历教育混同,不能以任何模糊两者差别的方式招生和开展相关培训服务活动。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社会培训项目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学校成立社会培训服务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处室、系(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管理学校社会培训服务工作,落实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培训服务政策。
教务处代表学校统一管理、协调社会培训服务工作;负责各级各类社会培训服务项目的备案、审核及过程监督等。
各处室系部负责主动拓展对外合作,搜集社会、企业培训需求,积极开拓社会培训服务项目。
各系部为项目直接执行者和负责人,负责生源组织、项目合同(服务协议)起草、申报及组织实施;积极建立社会培训服务课程库和培训师资人才库;充分发挥学校各类基地、平台的资源优势,校企联合、内外结合,开发并不断更新社会培训服务项目包;负责按学校相关规定核算师资团队教学工作量并及时进行项目经费预决算,核算和发放培训服务酬金。
根据《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要求,各系部要完成年培训人次数达到系在校生人数的2倍以上
五、过程管理
各部门向教务处提出社会培训服务项目申请并附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批同意后立项。立项程序为:承办部门填写培训服务项目备案表(附件1)→承办部门领导签字→教务处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主要负责人签批。
承办部门应高度重视培训项目的过程管理,确定项目负责人,组建项目团队,保证培训质量,确保学员稳定、维护学校声誉。具体事项包括:编写培训方案,协调与执行培训任务,进行培训总结,整理归档培训资料等。
培训服务项目结束后,承办部门要形成完整的培训服务台账,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教务处备案。
培训服务台账按照顺序进行装订,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项目备案表(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项目计划表(附件3);项目学员花名册(附件4);项目授课教师图像资料;项目学员考勤表;项目校内授课教师工作量表;项目总结报告。
六、经费管理
社会培训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文件精神,不得违规乱收费,培训经费一律上缴学校专款账户,不得隐瞒、截留收入。
学校设立社会培训专项账户。社会培训经费主要用于校内外教师的培训课时酬金、管理费、场地费等,聘请专业领域专家的课金按具体情况结算。
每年11月,财务处、教务处根据各部门年度完成社会培训服务工作业绩核算培训服务经费。
各部门校外独立承办的技能培训服务,培训费20%归学校管理费,80%由承办部门用于培训过程中各项费用支出及自主分配。
各部门在校内承办的各类培训服务项目,培训费40%归学校管理费,60%由承办部门用于培训过程中各项费用支出及自主分配。
承办部门制定的分配方案经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纳入年终绩效发放。
涉及多专业相互配合实施的培训项目,由教务处统筹协调,按照工作量的承担比例分配培训绩效。
职业技能鉴定项目,按收入扣除所有支出后的纯利润进行分配,由实施部门制定分配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纳入年终绩效。
学校承接的社会考试项目,按照承接的项目费用和参与部门及监考人员数量由教务处计算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纳入年终绩效。
与校外机构合作项目按合同协议,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合作项目分配办法。
七、考核管理
1.学校教务处是学校社会培训考核管理的职能部门,对校内外社会培训工作履行统一考核管理。
2.按照培训任务年度考核分值对全校各系部实际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其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3.为激励先进,每年根据各部门社会培训工作业绩,评选出社会培训先进单位和社会培训先进个人。
八、监督管理
社会培训服务接受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室、财务处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执行学校和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规定。
社会培训服务目标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运用于学校对处室系部的年度考核。
九、其他
(一)学校已有相关制度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二)本细则自2023年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社会培训服务项目备案表
2.社会培训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3.社会培训服务项目计划表(课表)
4.社会培训服务项目学员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