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语言文字水平。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教语用[2000]1号文)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要求,2018年6月13日、14日,教务处组织2016级、2017级学生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共有2033名学生参加测试,安排考场54场。2018年10月16日,聊城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公布测试结果,70人获二级甲等普通话等级证书,1320人获二级乙等普通话等级证书,通过率6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