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聊城市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25 点击数: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各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我市中职学校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实现融教于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以赛促建的常态化,调动学生学习专业技能的积极性,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举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鲁政办字〔2011〕1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聊城市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大赛组委会。

主 任委员:马保杰聊城市政协副主席、市教育和体育局书记

副主任委员:杜长涛市教育和体育局总督学

委员:

刘德云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校长

李正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副书记

林敬华聊城幼儿师范学校校长

李学山聊城工业学校校长

刘春东山东省临清工业学校校长

吕东江冠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长

崔书国莘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许学良阳谷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王 健东阿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长

刘成军茌平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长

郝长池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长

李彩义聊城市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孙 涛聊城市交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办公室主任:孙峰市教育和体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局职成科401室。

(二)大赛仲裁委员会

主任委员:孙峰

委 员:姬建民李金华朱明琳

、大赛内容

设财经商贸类、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教育类、旅游服务、农林牧渔、轻工纺织、石油化工、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医药卫生等11个专业类别、70个比赛项目(详见附件1)。

、赛项安排

1、组队要求。参赛选手须为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选手年龄限制在20周岁(当年)以下。

团体赛不得跨校组队,同一学校相同项目参赛队不超过1支;个人赛同一学校相同项目参赛人数不超过2人。参加团体比赛的队伍和参加个人赛的选手均可指定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不限于指导一名参赛选手。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团体赛每队限报2名指导教师,个人赛每名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

2、比赛时间。定于2019年5月13日至5月21日举行,由市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协调,各赛项执委会组织实施,具体时间见附件4。

3、报名要求。大赛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由分管校长带队,并安排专职人员为联络员,负责参赛事务的协调、管理、领导等工作。

各学校于2019年4月28日下午17时前,填报《2019年聊城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报名表》(附件2)和《技能大赛学校主要服务人员名单》(附件3),报送EXCEL版及加盖公章PDF版至lcsjyjzck@126.com,逾期不再单独组织补报。

报名结束后,如选手无法正常参赛需更换人员的,由学校向市局职成科提交书面申请并加盖公章,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比赛。

4、其他事项。各赛项承办学校4月29日前,将所承办赛项的竞赛规程及两套样题(有笔试的公布笔试样题)等相关事项在“聊城中职技能大赛”(群号:1015351769)群中公布,以便各参赛选手备赛。

各赛项承办学校指派一名赛点联系人,负责组织本校参赛选手报名、接受各参赛学校的报名、发布本校承办赛项的规程及样题、汇总上报承办赛项的比赛成绩等相关工作。

各学校大赛联系人将自己的群名片改为:学校简称+“联系人”+姓名(例:高级财经联系人李某某),以区别群中其他成员,指导本校其他入群人员改群名片为学校简称+姓名。

、奖励办法

按实际参赛人(队)数的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分设一、二、三等奖,对获奖选手和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如赛项只有一个学校参赛的不再设奖项。

、注意事项

1、报名者必须符合参赛资格,不得弄虚作假。在资格审查中一旦发现问题,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在竞赛过程中发现问题,将取消其竞赛资格;在竞赛后发现问题,将取消其竞赛成绩,收回获奖证书等。

2、参赛选手应遵守竞赛规则,遵守赛场纪律,服从大赛组委会的指挥和安排,爱护竞赛场地的设备和器材。

3、各参赛院校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大赛期间,选手、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须为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4、承办赛项的学校要做好参赛选手和带队老师的接待工作,做到服务周到、细致,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5、对大赛中选手的身份或成绩等有异议的,要提出书面申请,报大赛仲裁委员会仲裁。

联系人:李金华,联系电话:15698293123。

电子邮箱:lcsjyjzck@126.com。

附件1:2019年聊城技能大赛赛项及赛点汇总表

2: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报名表

3:技能大赛学校主要服务人员名单

4:2019年技能大赛各赛点比赛时间安排表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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