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 关于组织参加“建行杯”第七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18 点击数: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推进职业教育领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学生开展就业型创业实践选拔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团队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 号)》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建行杯”第七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方案的通知》精神,我校组织参加“建行杯”第七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职教赛道活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赛对象

在校学生毕业 5 年内的学生(即 2016 年之后的毕业生)。

二、参赛方式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系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原则上不多于 15 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参赛项目类型

(一)创新类:以技术、工艺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核心优势;

(二)商业类:以商业运营潜力或实效为核心优势;

(三)工匠类:以体现敬业、精益、专注、创新为内涵的工匠精神为核心优势。

、参赛组别和要求

次比赛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

(一)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2021 年 4 月 16 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创业组

参赛项目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2021 年 4 月 16 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2016 年 3月 1 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 5 年内的学生(即 2016 年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2021年 4 月 16 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只能参加创业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技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且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

、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 万元及以上或在 2020 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省级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四)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五)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已获往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赛道奖项的项目可报名参赛,但如果在本届省赛中获奖水平不超过往届,则不重复授予奖项、不重复发放奖金。往届省赛金奖项目如在本届省赛中达到金奖水平,可参加排位赛,竞争晋级国赛名额,但不重复授予金奖、不重复发放奖金。

(六)学生参赛项目由所在系部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市级)初赛、省级复赛、省级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市级)初赛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参加省级复赛。

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6月2924时前)。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校级(市级)初赛(6月30 日 12 时前)初选。网上报名后参赛团队负责人于6月29日下午6:00前将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信息表比赛计划书、PPT 及视频发送至邮箱297116211@qq.com,推荐项目信息表、计划书的纸质版交至712室,参加初选。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参加省级复赛。

九、活动要求

系部要充分认识大赛的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审核参赛对象资格,做好初赛组织和宣传发动,确保参赛师生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各系部积极组建指导教师团队,帮助学生组建团队踊跃参加比赛,为保证学校能组成10个团队代表市级参加省赛资格,每个系部推荐项目不少于2项。视参赛情况对系部进行量化考核。

十、联系方式

各系部指定一负责人加入大赛QQ群539723068,便于赛事工作沟通交流。

参赛联系人:林春英,联系电话:13156358935。


附件:

1.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信息表

2.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建行杯”第七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方案的通知

3.“建行杯”第七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方案

4.第七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方案


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

2021年6月18日
















附件 1


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信息表

推荐系部

校赛排名

项目名称

赛道

项目组别

项目负责人

团队其他成员

指导教师

是否在往届省赛中获奖(是/否

省赛获奖届别(第*届)

省赛获奖等次(金奖/银奖/铜奖)




















































填报人姓名:                    手机号码:

备注:

1.项目信息须与大赛官方报名网站中的信息一致;

2.“赛道”栏填写:职教赛道;“项目组别”填写创意组创业组;

3.项目负责人一经填写不能更换;

4.系部比赛排名”,从 1 到 N 排列,且无并列排名。  





附件 2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建行杯”第七届山东省“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中国国际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选拔赛方案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开放大学有关分部: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选拔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团队,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 号)要求,我厅决定举办“建行杯”第七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大赛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是促进大学生更高质量就业创业的重要动力,也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实践。各市、各校要充分认识大赛的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审核参赛对象资格,做好校级(市级)初赛组织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

各市、各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根据情况组织师生观看大学生创新创业题材电影《当我们海阔天空》,确保参赛师生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三、加大支持力度

各高校要组建指导教师团队,认真做好参赛项目的前期培育,帮助学生组建团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激励政策,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发动专业教师积极参与大赛,鼓励已创业的教师报名参加师生共创组的比赛。

四、做好疫情防控

各高校要根据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遵守属地管理原则,科学制订赛事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安全有序推进大赛的组织筹备。


山东省教育厅

2021 年 6 月 8 日


附件 3


“建行杯”第七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方案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一)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建构素质教育发展新格局,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三)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总体安排

本届大赛对接全国大赛,充分体现山东特色,探索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实现学校、学生类型全覆盖,打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各环节。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有温度、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紧扣“建党百年”主题,厚植学生“爱党爱国”情怀,建设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实践平台,打造一堂主题鲜明的思政大课、实践大课。省赛将举办“1+3”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和萌芽赛道;增设产业命题赛道(赛道方案由国赛组委会另行发布)。“3”是 3项同期活动,包括“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优秀创新创业项目路演活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展。

四、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由省教育厅、省委网信办、团省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等省直部门单位共同主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冠名支持。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专家委员会和纪律与监督委员会。

(一)大赛组委会。由省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邓云锋担任主任,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二)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大赛

的执行、宣传、推广、沟通、协调、推进等日常工作。

(三)专家委员会。由行业企业、投资机构、创业孵化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四)纪律与监督委员会。对大赛组织评审工作、承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调解、处理争议。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校、国家开放大学有关分部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机构,组织实施初赛、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五、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 万元及以上或在 2020 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省级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四)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五)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已获往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赛道奖项的项目可报名参赛,但如果在本届省赛中获奖水平不超过往届,则不重复授予奖项、不重复发放奖金。往届省赛金奖项目如在本届省赛中达到金奖水平,可参加排位赛,竞争晋级国赛名额,但不重复授予金奖、不重复发放奖金。

(六)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6 年 3 月 1 日之后出生)。

(七)高校学生参赛项目由所在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各市教育(教体)局负责审核中职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参赛资格。

六、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市级)初赛、省级复赛、省级决赛三级赛制(不含萌芽赛道)。校级(市级)初赛由各普通高校或各设区的市教育(教体)局负责组织,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参加省级复赛。省级复赛和省级决赛由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

七、参赛项目数量

(一)本科和高职院校在校生校级初赛参赛率,原则上不低于 25%。

(二)鼓励中职学校积极发动学生参赛,原则上各市平均每校报名项目数不低于 10 项。

(三)晋级省赛的名额,以 6 月 30 日 12 时各校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上进入校赛阶段的报名项目数为基数,综合考虑省赛网评能力和学校的赛事组织、上届大赛各赛道(含国际赛道)获奖情况等因素,确定 2000 项左右晋级省级复赛。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合并计算晋级省赛名额。各市教育(教体)局根据本市晋级省赛的项目数量,将名额分配给有关中职学校。

(四)各校入选省赛各赛道各轮次项目数不做限制。高教主赛道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项目总数不超过 5 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萌芽赛道每所院校入选全国总决赛项目总数各不超过 3 个。

(五)各校推荐晋级省赛的项目时,须在《推荐项目信息表》中如实填报项目往届省赛获奖情况。如发现虚假填报或瞒报,将取消相关项目本届大赛的参赛资格及相关奖项;省教育厅将在全省范围对推荐学校进行通报,并取消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

(六)严禁虚报或乱报项目,如有发现将缩减推荐省赛名额并取消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

八、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4-6 月)。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5 日,截止时间由各市、各校根据初赛安排自行决定。国际参赛项目通过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www.pilcchina.org)进行报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校级(市级)初赛(6 月 30 日 12 时前)。各校登录cy.ncss.cn/gl/login 进行大赛管理和信息查看。校级账号由省级管理用户进行管理和分配。校(市)赛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校(市)自行决定。各校、各市要正确研判当地的疫情形势,赛事组织须符合本地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并制定应急预案。校级(市级)初赛须在 6 月 30 日 12 时前结束并完成省赛项目推荐。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省赛参考。7 月 1 日—8 月 15 日期间,各校还可继续发动学生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报名,申报数量较多的学校将有机会获得优秀组织奖。

(三)省级复赛(7 月中上旬)。省级复赛通过会议评审和网络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遴选出 1000 个左右项目晋级省级决赛。

(四)省级决赛。省级决赛定于 2021 年 7 月下旬举办,决出各类奖项。省级复赛、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九、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十、奖项设置

省级决赛设置如下奖项:

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共设置金奖 200 个、银奖 300 个、铜奖 500 个。金奖每项奖励 2 万元。高教主赛道设置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各 1 个;职教赛道设置最佳带动就业奖 1 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设置乡村振兴奖、社区治理奖各 1 个。获奖项目将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萌芽赛道设置创新潜力奖 20 个,获奖项目将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高教主赛道及职教赛道共设置高校优秀组织奖 20 个,根据在校生参赛率、校赛组织情况及邀请国外项目参赛等因素统筹确定。设中职学校优秀组织奖 5 个,根据参赛项目数量确定。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优秀组织奖 10 个,根据在校生参赛率、活动方案报送、活动组织及校赛组织情况综合认定;大赛组委会将为获奖院校颁发奖牌。

设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优胜奖各 10 个;设职教赛道优胜奖 15 个,其中高校 10 个、中职学校 5 个。根据省赛获奖情况综合评定。大赛组委会将为获奖院校颁发奖牌。

设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大赛组委会将为获奖个人颁发获奖证书。

另外,对参加全国总决赛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成绩优异的项目进行额外奖励。国赛金奖每项奖励 20 万元,国赛银奖每项奖励 5 万元。

十一、激励措施

(一)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将国赛金奖、银奖分别参照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同等对待。

(二)获得国赛金奖、银奖项目的指导教师,若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鼓励所在学校在安排下一年研究生招生指标时对该导师予以倾斜。

(三)指导学生获得国赛金奖、银奖的教师,如获奖项目依托本人科技成果,鼓励所在学校认定为科研成果转化。教师作为团队负责人申请省级青创团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支持。

(四)支持学校对国赛、省赛获奖团队的指导教师在工作量认定、年度考核、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岗位聘任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对国赛金奖项目排名第一位的指导教师,通过加分或直聘等方式,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中优先考虑。

十二、赛事服务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教育部大学生就业服务网(新职业网)”将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人才招聘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登录上述网站查看相关信息。

十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校、各中职学校于 6 月20 日 前 登 录 大 赛 联 系 人 信 息 登 记 页 面(https://www.wjx.top/vj/QjxuZmA.aspx)填报 2 名联系人信息,其中 1 人作为大赛系统管理员。请各市教育(教体)局通知本市中职学校到指定页面填报信息。

(二)各高校要研究制订校级初赛实施方案(含组织机构、赛事安排、宣传动员、激励政策、经费和制度保障等),6 月 20日前,将实施方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以“学校名称+校赛实施方案”命名。

(三)各高校要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须明确活动时间、地点、规模、形式、支持条件等内容),于 6 月 20 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以“学校名称+红旅活动方案”命名。

(四)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冠名本届大赛,并为举办大赛和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供必要支持和服务。各市、各高校要积极与当地建行做好对接工作,进一步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协同育人机制。

十四、联系方式

(一)请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校、各中职学校指定大赛牵头部门两名工作人员加入相应 QQ 工作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交流。

高校QQ群:831488492,各市教育(教体)局QQ群:275904637,中职学校 QQ 群:169086302。

(二)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陈璟,联系电话:0531-86952708,电子邮箱:sdhlwds@163.com;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代善成,联系电话:0531—81676704。



附件 4

第七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职教赛道方案

第七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立职教赛道,推进职业教育领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学生开展就业型创业实践。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一)创新类:以技术、工艺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核心优势;

(二)商业类:以商业运营潜力或实效为核心优势;

(三)工匠类:以体现敬业、精益、专注、创新为内涵的工匠精神为核心优势。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一)职业院校(包括职业教育各层次学历教育,不含在职教育)、国家开放大学学生(仅限学历教育)可以报名参赛。

(二)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原则上不多于 15 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本赛道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

(一)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2021 年 4 月 16 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二)创业组

参赛项目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2021 年 4 月 16 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2016 年 3月 1 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 5 年内的学生(即 2016 年之后的毕业生)、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 5 年内的学生(即2016 年 6 月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2021年 4 月 16 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只能参加创业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技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且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

四、奖项设置

(一)本赛道设置金奖 60 个、银奖 90 个、铜奖 150 个。

(二)本赛道设置最佳带动就业奖 1 个。

(三)本赛道与高教主赛道共设置高校优秀组织奖 20 个,

根据在校生参赛率、校赛组织情况及邀请国外项目参赛等因素统筹确定。设中职学校优秀组织奖 5 个,根据参赛项目数量确定。

(四)根据本赛道获奖情况,综合评定 10 所高校、5 所中职学校获优胜奖。

(五)在本赛道金奖排位赛中排名前50%项目的指导教师(前两位)获评“优秀创新创业导师”。

五、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七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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