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五批羡林学者青年计划人选的通知

作者:贺翔鹏 时间:2024-12-01 点击数:

处(室)、系(部):

根据《羡林学者培育工程实施办法》(聊社规办发〔2020〕1号)和《羡林学者青年计划实施细则》(聊社规办发〔2020〕2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第五批羡林学者青年计划人选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符合《羡林学者青年计划实施细则》规定的前提下,申报人选须达到如下要求:

1.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月以后出生)。

2.三年来(2021年起)至少获得过下列4类重点社科研究成果中的一项:(1)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2)在全国核心期刊发表过论文;(3)研究成果获得过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4)出版过学术著作(专著或主编)。

上述4类重点社科研究成果均须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3.上述4类重点社科研究成果如不是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的,须获得两项方可申报,且作者均居前3位。

二、推荐名额

1.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的推荐工作由宣传部(办)、社科联负责,均不超过4名;

2.聊城大学不超过10名,其他院校不超过5名,聊城幼儿师范学校由临清市社科联组织申报;

3.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可推荐1名;

4.入选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团队的(含团队成员)申报时不占本单位名额。

符合条件的优秀社科工作者均需通过工作所在单位推荐。

三、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文件要求,认真向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同志汇报,切实做好羡林学者青年计划人选的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条件、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质量。

(二)申报者要认真阅读《羡林学者培育工程实施办法》 (聊社规办发〔2020〕1号),《羡林学者青年计划实施细则》 (聊社规办发〔2020〕2号),《羡林学者培育工程考核工作若干规定》,熟知培育期的主要任务及考核管理事项。

(三)请认真填写《羡林学者青年计划培育人选推荐表》《羡林学者青年计划培育人选推荐汇总表》(均见附件,A3纸打印),同时,一并报送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上述材料请于12月5日前报教科研中心,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jcjjky@126.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羡林学者青年计划培育人选推荐表

2.羡林学青年计划培育人选推荐汇总表

3.羡林学者培育工程实施办法

4.羡林学者青年计划实施细则

5.羡林学者培育工程考核工作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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