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及有关规定,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12月18日评审通过的11名中职教师助理讲师职务资格,经审核,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现予以公布,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间自评审通过之日起算。
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
2023年12月26日
上一篇: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聊城市学校优秀思政课教师”“聊城市学校思政课教师年度人物”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对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公示的通知
办公电话:0635-7119906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光岳南路199号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举报电话:0635-7119668 举报邮箱:lcgjcjjw@lc.shandong.cn
扫一扫 观看学校VR全景
扫一扫 关注学校公众号
版权所有 © 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 鲁ICP备1704313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