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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旅系法治教育专题讲座

作者: 梁佳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0-14

为了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治意识,创建和谐校园,使学生接受法治教育,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10月13日下午2时30分在学校报告厅,餐旅系有幸邀请到聊城市优秀公诉人暨全市未承认人检察业务竞赛最佳答辩奖获得者,聊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赵文韬检察官,为我们全体师生进行法治教育专题讲座。参加讲座的有餐旅系副主任邓军、学生科科长杨才东、副科长韩长慧以及2021级全体学生。

赵文韬从以下几个方面解读了校园暴力。

一、破解校园暴力三大误区

1.破解误区一:只有肢体上的暴力才算暴力

校园暴力的类型有肢体暴力、语言暴力、关系暴力和网络暴力。

2.破解误区二:校园暴力中一定有赢家

校园暴力中没有真正的赢家,施暴者、被施暴者和旁观者都是受害者。

3.破解误区三:我们是未成年人,不会受到法律制裁

《刑法》第17条第一、二款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故意杀人,伤害致人重伤或者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如何正确应对校园暴力

正确的做法是及时报告老师、报告家长,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榜样的力量

讲述了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中国作家莫言的事迹。你的成长和进步就是对那些嘲笑你的人最有力的回击!你的自信和坚定就是对那些欺负你的人最响亮的耳光!

四、宣誓

最后,赵文韬带领全体同学宣誓。请大家站起来:跟我一起伸出我们的右手,将左手放在右手上,拇指相扣,用统一的手势、统一的决心,向校园暴力坚决说不!

“我们不当残忍的施暴者!不当冷漠的观望者!也不当沉默的被害者!”

杨才东最后总结,赵文韬检察官给我们送来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校园暴力的表现形式以及如何正确应对。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让同学们接受一次难得的法治教育洗礼。正如赵检察官所剖析的“校园暴力,没有赢家”,“让我们向校园暴力说NO”,教育学生要学会建立平等团结友爱的同学关系,发现校园安全问题及时向老师寻求帮助,珍惜美好的学习环境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人民的美好生活环境,规范自己的行为,让法治之花美丽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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