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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关于印发《学生学籍及档案管理的规定》的通 知

作者:袁超 时间:2020-12-14 点击数:

 

 

 

 

 

聊高财职校字〔201740

 

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

关于印发《学生学籍及档案管理的规定》的

 

 

各处(室)、系:

为更好地做好学生学籍及档案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近年来学生学籍及档案管理工作实际,在原有《学生学籍及档案管理的规定》(聊高财职校字【201415号)基础上修订制定了新的《学生学籍及档案管理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原聊高财职校字【201415号文同时废止。

附:《学生学籍及档案管理的规定》

 

 

 

 

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

2017929

 

 

 

 

 

 

 

 

 

 

 

 

 

 

 

学生学籍及档案管理的规定

第一条  学籍注册程序

1.登记。学生在招生报名平台中填写个人信息,招生处招生办公室(下称招办)审核,并收取新生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或本人户口页复印件)。

2.核对。招生办公室对新生个人信息与身份证明材料进行核对,并根据核对情况要求学生完善相关信息。

3.注册。招生处根据聊城市教育局的要求,为招生平台审核通过的学生注册学籍。未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者,不予注册学籍。

4.备案。在完成学籍注册后,招生处根据注册情况打印《班级学生花名册》由班主任、学生及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相关信息,报招生处备案。

第二条在籍学生核查

招生处、学生处以《班级学生花名册》为依据,不定期核查学生在校情况,对无故不在校的学生,按规定做取消学籍处理。

第三条学籍日常管理

实行学籍动态管理月报制度。各系学生科每月5日前报《学籍信息变更月报表》(附件4)和《学籍异动月报表》(附件5)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学生处。如不能及时上报信息变更、学籍异动情况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学籍信息变更

学籍信息变更,主要包括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户口性质等。确需变更学籍信息的,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系学生科,各系学籍管理员每月5日前汇总,填写《学籍信息变更月报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同报学生处。学生处收到《学籍信息变更月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后,每月10日前汇总完毕,转招生处,由招生处根据省、市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处理。身份证号和姓名不能同时更改。

二、学籍异动

学籍异动包括:转专业、休学、退学、复学等。各系学籍管理员每月5日前填写《学籍异动月报表》并报学生处。学生处收到《学籍异动月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后,每月10日前审核汇总完毕,转招生处做相应处理。

1、转专业

学籍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学校批准,可以转专业:

1)学生确有某一方面特长爱好,转专业后有利于学生就业或长远发展;

2)学生有某一方面生理缺陷或疾病,经县级或以上医院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的,可以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学生留级或休学,复学时原专业已停止招生。

转专业,只能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一年制学生不得转专业,涉农专业学生不得转入非涉农专业。

转专业的学生须经招生处审核同意后,填写《转专业(学制、班级)审批表》(附件1),按表上顺序到有关处室办理相关手续。《转专业(学制、班级)审批表》由招生处、教务处、学生处、系学生科存档,系学生科每月汇总录入《学籍异动月报表》。

2休学

1休学程序

①学生休学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交班主任审核;

②班主任受理后核实学生休学理由,无异议后报系学生科审查。系学生科审查同意后出具《休学审批表》(附件4),学生或监护人按要求填写相应内容,按表上顺序到有关处室办理相关手续。休学申请书由系学生科留存。

③学生或监护人将签字完毕的《休学审批表》交招生处,由招生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因病休学,应持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

学生休学累计期限最长一年(因依法服兵役休学,休学期限与其服役期限相当),三年学制休学次数最多两次,其它学制一次。学生因病休学期满不能按期复学的,应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由学生家长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书向学校申请,经学校批准,可继续休学。休学期满,两周内未办理复学手续者,按退学处理。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学生复学后必须达到注册学制要求的在校时间,并达到学校要求的其他毕业条件时,方可办理毕业手续。

《休学审批表》由招生处、学生处、教务处、系学生科存档,系学生科及时录入《学籍异动月报表》。

3、退学

1)退学程序

①学生退学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交班主任审核;

②班主任受理后,核实学生退学理由,无异议后报系学生科审查。系学生科审查同意后出具《学生退学结算审核表》(附件3),学生或监护人按要求填写相应内容,按表上顺序到有关处室办理相关手续。退学申请书由系学生科留存。

③学生或监护人持签字完毕的《学生退学结算审核表》到财务处办理退费手续。

④招生处依《学生退学结算审核表》签批的情况注销网上学籍,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2)退费标准

①住宿费:按鲁政办发[2000]68号文件规定,学生注册入学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凡学习时间不满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住宿费(年收费标准的二分之一),满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住宿费;

②教材费:按教务处在《学生退学结算审核表》中填写实际发生额,财务处结算时扣除相应费用;

③军训服装、公寓用品、体检费等其他费用:按学生处在《学生退学结算审核表》中填写的实际发生额,财务处结算时扣除相应费用;

④预交费用:如学生未报到入班,如数退付;

3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学生处提报,招生处注销学籍。因退学注销学籍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复学。

①开学一周内无故不到校报到者。

②休学期满无特殊情况两周内未办理复学手续者;

③连续休学两年,仍不能复学者;

④一学期旷课累计达90课时以上者;

⑤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以上者;

⑥违反校规校纪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者;

⑦本人申请退学者;

4复学

学生休学期满,应提前两周向学校申请复学,填写《复学审批表》,经学校审查批准后,原则上随后续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

第四条学籍档案日常管理

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学生登记表、学生卡片、体检表、党团关系、奖励及处分材料、毕业生登记表、就业报到证、就业通知书(白联)等。

1、学生登记表

新生入学后两个月内填写。由学生处安排系学生科及班主任组织发放到学生手中,并指导填写,填表要求见《学生登记表》封2“填表说明。学生填写完毕,由班主任收回保管至学生毕业,并按学年填写操行评语及各学期考试科目和成绩。学生毕业时,学生处负责填写学校政审结论和验印工作,完成后转招生处放入学生档案袋。

2、学生卡片

新生入学后两个月内填写。此卡片是证明学生在我校学习的重要档案材料,在学生毕业时交学校档案室永久保存。学生处安排系学生科及班主任组织发放到学生手中,并指导填写;班主任根据教务部门提供的成绩册填写学习成绩;并于学生毕业时填写毕业鉴定和奖惩。系学生科按班级收齐验印后交学校档案室保存。

3、体检表

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学生统一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将体检结果交由班主任放入学生档案袋。

4、党团关系、奖励及处分材料

由学生处(团委)在学生毕业时将党团关系、奖励及处分材料等装入学生档案袋内。

5、毕业生登记表

学生实习离校前,由学生处组织系学生科及班主任将《毕业生登记表》发放到学生手中,并指导填写,填表要求见《毕业生登记表》封2“填表说明,其中自我鉴定要求字数在300字以上,班组鉴定由班主任组织填写,学生毕业前,由学生处负责填写学校组织意见并验印,完成后装入学生档案袋内。

6、就业报到证、就业通知书(白联)

由招生处负责办理,放入学生档案袋内。

第五条毕业生档案的整理

学生毕业时,由招生处、学生处组织系学生科、班主任检查验收学生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验收合格后进行封口验印,以系为单位集中交招生处,招生处负责保管、发放工作。

附件:

1、转专业(学制、班级)审批表;

2、休学审批表;

3、学生退学结算审核表;

4、学籍信息变更月报表;

5、学籍异动月报表;

6、班级学生花名册;

7、复学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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