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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
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编辑:   时间:2021-09-16  浏览次数: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聊城市纪委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聊城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聊城润达水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谭相彦等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等问题。2017年7月,受聊城润达水业有限公司某项目中标企业邀请,时任项目筹建领导小组组长谭相彦,筹建办主任张立峰,筹建办副主任刘博、杨建华等4人赴云南考察,期间借机前往洱海、丽江古城游玩,有关费用2.07万元由中标企业承担。同年11月,谭相彦、刘博、杨建华、时任聊城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厂长魏新田借外出考察之机绕道沈阳游玩,有关费用0.42万元在聊城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报销。2021年7月,聊城市纪委监委将谭相彦上述违纪问题与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聊城市纪委分别给予张立峰、刘博、杨建华、魏新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莘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技术中队警务技术三级主管闫学亮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21年2月,闫学亮驾驶警车现场勘查案件途中,绕道办理个人事项。2021年6月,莘县纪委给予闫学亮党内警告处分。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东阿县分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二中队队长秦磊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0年10月,秦磊借妻子王某某新店开业之机,收受其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2200元。2021年7月,聊城市生态环境局给予秦磊记大过处分。

 上述3起典型问题,涉及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公车私用、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等多种情形,是屡禁不止、反复出现的“常见病”。对以上问题的严肃处理,再次释放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进一步印证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必须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自警、自醒、自重,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决守住底线、远离红线。

节点也是考点,越是节假日等重要节点,纠“四风”越是一刻都不能放松。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紧围绕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突出问题,上下联动、对准靶心、集中发力,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推动形成纠治“四风”的合力,以更加清廉务实的作风助力聊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纠治“四风”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校准坐标和方向,坚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持续巩固提高深化整治成果。要牢牢抓住关键节点,紧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薄弱环节,聚焦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问题一查到底,对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坚决刹住“节日腐败”的歪风邪气,确保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培育形成务实节俭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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