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名单已经公布,现将项目结项验收及重点项目资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项目资助及发票
1.重点项目主持人应提供所在单位财务账号信息,填写《重点项目资助收款单位信息表》;
2.向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提供1500元金额发票,发票单位名称: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纳税人识别号:52370000MJD636087R,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以便划拨资助经费。
3.本年度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500元。
二、缴纳项目结项鉴定费
1.本年度项目结项鉴定委托第三方进行,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每项收取项目结项鉴定费600元,项目鉴定费在领取立项证书时收取。
2.鉴定费由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收取并开具发票。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中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
开户银行代码:102451011095
账号:1602 1109 1900 0007 789
3.汇款时注明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编号。汇款后请将您的立项编号、负责人姓名、邮寄地址、开票信息(将单位名称、纳税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发送到财务邮箱cn_qsn@163.com,如:不开发票或者自取的需注明“不开发票”或者“自取”的字样。并说明汇款人、汇款事由、联系电话、邮箱,以方便财务科对账联络。
三、结项程序
1.结项时间
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结项材料受理时间:2024年3月1日-15日。项目如需延期,均延期一年,延期者在2025年3月15日前提交结项材料。
2.材料报送
(1)项目鉴定结项申请书一式二份;
(2)立项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3)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或研究报告均可结项,研究报告不低于6000字,一式二份。
四、结项材料收件地址
纸质版结项材料按要求邮寄到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秘书处;电子版材料务必发送到指定邮箱sd_gov@126.com。以上材料不全者,将不予组织鉴定。
通过结项鉴定项目,颁发结项证书和成果证书。
五、立项证书领取
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将鉴定费缴纳完毕,项目立项证书由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领取。
证书领取时间:2023年4月—6月。
证书领取方式:快递或者自取。秘书处将按结项申请表所留信息快递,如信息变更,及时联系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