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2023年度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06 点击数:


   2023年度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名单已经公布,现将项目结项验收及重点项目资助有关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项目资助及发票

1.重点项目主持人应提供所在单位财务账号信息,填写《重点项目资助收款单位信息表》

2.向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提供1500元金额发票发票单位名称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纳税人识别号:52370000MJD636087R,于20236月30日前报送,以便划拨资助经费。

3.本年度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500元。

二、缴纳项目结项鉴定费

1.本年度项目结项鉴定委托第三方进行,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每项收取项目结项鉴定费600元,项目鉴定费在领取立项证书时收取。

2.鉴定费由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收取并开具发票。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中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

开户银行代码:102451011095

账号:1602 1109 1900 0007 789

3.汇款时注明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编号。汇款后请将您的立项编号、负责人姓名、邮寄地址、开票信息(将单位名称、纳税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发送到财务邮箱cn_qsn@163.com如:不开发票或者自取的需注明“不开发票”或者“自取”的字样。并说明汇款人、汇款事由、联系电话、邮箱,以方便财务科对账联络。

三、结项程序

1.结项时间

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结项材料受理时间:20243月1日-15日。项目如需延期,均延期一年,延期者在20253月15日前提交结项材料。

2.材料报送

1)项目鉴定结项申请书一式二份;

2)立项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3)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或研究报告均可结项,研究报告不低于6000字,一式二份。

结项材料收件地址

纸质版结项材料按要求邮寄到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秘书处;电子版材料务必发送到指定邮箱sd_gov@126.com。以上材料不全者,将不予组织鉴定。

   通过结项鉴定项目,颁发结项证书和成果证书。

、立项证书领取

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将鉴定费缴纳完毕,项目立项证书由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领取。

证书领取时间:20234—6月。

证书领取方式:快递或者自取。秘书处将按结项申请表所留信息快递,如信息变更,及时联系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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