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和学生素质全面发展,丰富师生的业余文化生活,确定开展一次校区师生书画比赛。具体要求及参赛办法如下:
一、参赛对象: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二、内容要求:歌颂祖国和党的领导,歌颂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为主题,也可是健康向上的诗词、警句格言和各种形式内容的绘画等。
三、作品种类:硬笔(钢笔)书法和软笔(毛笔)书法及绘画三大类。
四、书画要求:
1、硬笔书法作品,须用硬笔工具书写,字体及创作形式不限,最大作品不大于A4纸(16开),用黑色墨水书写,楷书、隶书、行书或行草等均可,横竖均可。
2、软笔书法作品,限于四尺宣纸内;
字体为楷书、行书、篆书、隶书;使用规范汉字,不得有错字、别字。
3、绘画作品包含:中国画(尺寸:四尺宣纸内)及水彩画、版画、素描、儿童画等(规格A3纸)。
五、作品征收办法:由各校区负责初选并汇总到总校宣传处。
六、截止日期:2010年10月30日。
七、奖励办法: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
注:作品背面用铅笔写明作者姓名,学生应注明校区班级专业。
宣传处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