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加快推进我校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慈善在创建文明城市、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度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有关通知要求,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以“崇德向善、情暖水城”为主题的校园慈善捐助活动。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山东省慈善条例》,按照“依法组织、公开透明、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工作原则,更好助力我校“国家级文明单位”创建,积极动员教职工参与捐赠,提高慈善助力能力,为全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二、捐赠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
三、捐赠标准
(一)原则上个人捐赠数额不低于一天的工资收入。
(二)建议正高级职称人员300元/人;建议校党委班子成员、副高级职称人员300元/人;建议学校正科级、中级职称及高级工人员200元/人;建议其他人员100元/人。
(三)担任行政职务同时具有职称的人员,建议捐赠数额从其高者。
四、捐赠安排
(一)11月14日前,各党支部召开动员大会,结合我校“国家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广泛宣传“慈心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捐赠动员工作。
(二)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11月19日下午3点,在汇智楼北门参加现场捐赠仪式。
(三)各党支部自行组织捐赠活动。活动可结合主题党日开展,如现场捐赠,并及时将活动影像和文字资料报送质管办。
(四)家庭经济困难或有特殊情况的教职工,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可不参与此项活动。
(五)于11月30日下午4点前,各党支部工会组长负责将捐赠的善款交财务处(办公楼一楼收费处)。
(六)于12月5日前,校工会将对各部门教职工捐款情况进行公示,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将善款统一上缴聊城市慈善总会。
五、税收减免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捐款个人可享受相关的应纳税额减免政策。
六、活动要求
(一)各党支部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作出表率,带头捐赠,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各党支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慈善文化进校园和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的认识,大力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互助友爱精神,充分认识到本次活动对助力我校“国家级文明单位”创建的意义,积极营造浓厚的捐赠气氛,达到人人皆知,踊跃参加。
(三)各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捐赠款的收缴管理,登记好捐款人的信息,按时上交,确保账目清楚、不出差错。捐赠活动结束后,各党支部要及时张榜或微信群公布捐赠名单,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工会要建立爱心档案,各党支部将整理后的捐赠名单电子版发送至校工会信箱或微信工作群。全校活动结束后,学校工会将对全校捐款情况予以公布。
(四)工会负责本次活动组织、协调和解释工作;财务处负责联系银行来校收缴善款;质管办负责集体捐赠活动的影像资料和宣传报道;组织人事处负责提供应捐人员名单和职务职称情况。
中共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委员会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