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作者: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点击数:

进一步规范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师生员工和其他主体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促进依法治校,学校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将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和扩大社会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的重要手段,促进各项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完善领导机制与工作机制。组织召开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会议,制订《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根据上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成立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校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所在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联络员负责所在部门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是规范公开范围和内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学校安全稳定。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明确审核程序和责任。信息公开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三是严格公开途径与要求。主动公开信息,以学校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方式,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采取其他互联网官方媒体、报刊以及在校内固定场所设置公告栏、电子屏等便于师生员工和其他主体知晓的公开方式。学校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做到及时更新,并将公开情况等资料登记归档、妥善保管、积极做好管理工作。

四是加强监督与保障。学校将各部门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相关规定的部门,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对未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信息公开而出现工作失误、导致矛盾激化,影响学校发展和稳定的,视情况予以追究责任。

截止到2024年10月份,共公开一级指标10项,二级指标26项,三级指标316项,形成了以网站和公开栏为主,会议、文件等为辅的多种形式的校务信息公开形式,使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管理和程序更加规范化。下一步,学校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强化监督制约,做到不漏一项、不丢一分,高质量做好2024年度信息公开评估迎检工作。










版权所有  ©  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     鲁ICP备17043138号-1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光岳路199号     办公电话:(0635)7119902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网站访问量: